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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委托方若为公检法机关,应提供本单位的聘请书;委托方若为企业或个人,请电话或者邮件联系我中心获得委托书模板:电话0592-3912293,邮件zhongzheng@zhongzheng.org.cn,联系人:陈小姐。
2、委托方因诉讼需要增加领取报告的份数,需事先统计,并在委托时声明,记录在协议中。
3、委托方应保证检材的充分性,避免因检材不充分又无法提供新检材导致鉴定中止的情况。